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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教育】山西启动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听教育厅长细数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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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2021-09-27 10:06:53|查看用户信息

新华网太原5月13日电 在13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山西省教育厅厅长张文栋细数该方案中最核心的高考综合改革方面的三个变化。
张文栋表示,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是这次改革最核心的部分,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主要有三个变化:
一是高考科目有变化。现行的高考科目是“语、数、外加文(理)科综合”,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就是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将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
二是录取模式有变化。现行高考仅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此次改革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特别强调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加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大空间。
三是外语考试有变化。现行高考外语只在统一高考时举行,学生只能考一次。此次改革实行外语“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张文栋称,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整体设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阶段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统筹谋划,系统设计,内容涉及促进升学考试和入学机会公平、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是一次全局性、系统性、连贯性的改革,几乎覆盖了所有受教育人群。
据悉,这次公布的是一个整体方案,具体方案还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若干个配套方案。(完)

附:省教育厅张文栋厅长在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的发布词

在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的发布词
山西省教育厅厅长 张文栋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好!
首先,感谢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山西省教育厅、省高校工委向各位媒体朋友长期以来对我省教育事业的关心、关注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近日,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山西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这个《实施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制定的,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我省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需要说明的是,这次公布的是一个整体方案,具体方案还包括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等若干个配套方案。下面,我就《实施方案》有关情况向各位作简要通报。
一、《实施方案》的研制过程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教育重大改革任务。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作出了全面部署。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教育发展实际,在全面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准确把握改革的总体方向和总体要求,直面影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科学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推进。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的部署要求,认真梳理总结近年来我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做法,学习借鉴先行试点的上海、浙江的改革经验,认真研究和制定我省的改革方案和相关配套方案。《实施方案》研制过程中,我们召开了数十次座谈会和论证会,邀请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高校和中学校长、专家学者、师生家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期间,还多次向教育部专题汇报,听取指导和建议,确保我省改革方案既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又符合我省实际。经过一年的努力,完成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在报请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省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和省委第22次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上报教育部备案。2016年2月,教育部批复同意我省的《实施方案》;2016年4月,对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两个实施办法同意备案,确定我省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新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
二、《实施方案》的基本特点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实施方案》是对《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在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和制度框架内,结合我省实际,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立足于增加学生选择机会和考试机会,着力解决“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等问题,通过改革考试形式、内容和招生录取机制,充分体现“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的要求。《实施方案》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坚持统筹规划。这次改革不再局限于某一阶段或某个单项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而是整体设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各阶段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统筹谋划,系统设计,内容涉及促进升学考试和入学机会公平、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等多个方面,是一次全局性、系统性、连贯性的改革,几乎覆盖了所有受教育人群。
二是促进机会公平。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是《实施方案》制定中重点考虑的内容之一,坚持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改革基本原则,通过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办法,落实优质高中指标到校政策,建立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保障机制,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入学和参加考试制度,逐步健全公平科学选才、监督制约有力的体制机制等改革措施,保障了各阶段受教育人群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
三是注重科学选才。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实施方案》强调建立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录模式,人才评价选拔从单一向综合转变,打破了以往高考“一考定终身”“唯分数论”的考试格局,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更加注重对考生日常学习和综合素质的考量。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可以实现“考其所长”,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减轻考生的心理负担。构建了包括高考、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五年一贯制培养等多种形式的高等学校分类考试制度,鼓励有意上高职院校的学生提前分流,缓解了普通高考的压力,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路径。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央的重大改革部署,也是我省的重点改革任务,是恢复高考以来最系统、最全面的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等方面。
在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方面,为进一步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我省《实施方案》提出,改进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分配方式,实施好农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国家专项计划由省属“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按国家下达规模足额编制;地方专项计划由我省具有博士授予权的重点高校承担,规模不少于有关高校在晋一批招生规模的3%,切实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机会。
在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方面,主要从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综合素质评价、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等方面进行改革。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次考试分开进行,合格性考试涵盖国家课程方案中设定的14个科目,由省和市分别具体组织,是学生毕业的重要依据;等级性考试是在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由学生自主确定选择3门参加考试,由省统一组织考试,3科成绩要计入高考。综合素质评价是由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写实记录、整理遴选、公示审核、导入平台”的基本程序,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为每位高中学生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提供给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加快推进职业院校分类考试,主要是要建立普通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分类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有步骤地推进“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办法,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增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课成绩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增加技能考试。分类考试的比例2016年达到40%,2017年达到50%,2018年成为主渠道。
在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方面,重点是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项目。从2015年1月1日起,高考取消省优、各类学科竞赛、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各类全国性加分项目,规范和完善国家保留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取消所有地方性加分项目。2015年5月8日起,中考取消省优、省三好、科技创新、电脑制作、体育特长等各类加分项目。同时,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推行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积极探索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推进中职学校注册入学改革,推进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在改革监督管理机制方面,我省将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政府部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安全体系。健全诚信制度,加强考生诚信教育和诚信档案管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加大违规查处力度。
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方面,是这次改革最核心的部分,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与现行高考制度相比,主要有三个变化:一是高考科目有变化。现行的高考科目是“语、数、外加文(理)科综合”,此次改革将高考科目调整为“3科统一高考科目+3科学生选考科目”,简称“3+3”,就是保持现行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不变,将现行的文综、理综调整为由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自主选择3科参加考试并计入高考总成绩。二是录取模式有变化。现行高考仅依据统一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此次改革调整为“两依据、一参考”,“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参考综合素质评价,首次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考评价体系。特别强调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专业培养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增加了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了更大空间。三是外语考试有变化。现行高考外语只在统一高考时举行,学生只能考一次。此次改革实行外语“一年两考”,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将其中高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学生可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和次数,增加学生的选择权。
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教育领域层级最高的一次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几百万青少年的前途命运,极端重要而又复杂敏感。下一步,我省将根据教育部安排部署,按照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积极借鉴试点省份经验,紧密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完善配套政策,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的综合改革。与此同时,我们将及时做好有关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为考试招生改革创造良好的实施条件,确保改革举措有序稳步推进。在这里,也恳请新闻界的各位朋友积极参与,关心支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良好氛围和社会环境。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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